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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械汇

相关企业可以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在"耗材产品公开"栏目查看与价格联动结果相关的信息。

本次联动价格仅作为医疗机构与企业议价的最高限价(不作为挂网价格使用),医疗机构采购价格不得高于企业承诺价,否则交易系统弹窗提示、限制交易。
未按要求动态联动价格的,原则上暂停该产品挂网资格,两年内不得参与我省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02
骨科类耗材列为试点首批品种
2023年6月6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医用耗材价格联动试点的通知》,将开展医用耗材全国价格联动,选取骨科类耗材(国家医保代码以03开头)作为首批品种。

一、价格联动范围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以C03开头的骨科材料,且已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的产品。
二、价格联动规则
(一)属于河南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价格需联动该产品全国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
(二)河南省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之外的产品,在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交易系统后台增设企业承诺价,由企业自行承诺申报。企业承诺价应联动该产品在全国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的最低挂网价;无挂网价的,企业承诺价应联动该产品在全国各公立医疗机构6个月内最低有效交易价(指有实际交易记录的产品价格)。
三、工作程序
(一)价格填报
由相关企业登录省医药采购平台,按照上述价格联动规则,填报相应价格信息,同时上传证明材料。
(二)价格公示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产品价格联动信息,并接受企业质疑,处理申投诉。发现恶意申投诉的,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三)价格执行
经公示无异议或完成申投诉处理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并执行价格联动结果。
(四)动态管理
本次价格联动后,如果联动产品在全国出现更低联动价格的,应于30天内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降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调整价格。
03
未进行填报价格操作产品
未填报有效申报价格产品
为进一步规范省医用耗材交易秩序,保证骨科医用耗材临床供应,经与省医保局商议,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了两次价格填报工作,并于2023年11月3日,发布《关于再次公示骨科类医用耗材价格联动企业填报价格的通知》。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价格填报操作或未填报有效申报价格的产品信息,进行公示。
未进行填报价格操作产品清单

未填报有效申报价格产品清单

04
单省耗材联动最低价
全国共享的时代开启!
今年5月,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的《2022年云南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审核结果申诉和质疑结果公告》,就有744个耗材产品因为“未申报省级采购平台最低实际采购价格”挂网被拒。
7月31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非中选产品阳光挂网及价格联动的通知》,明确指出,非中选新增产品及已挂网产品价格联动按照不高于“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部件挂网价格高线”和全国省级挂网最低价二者低值,作为甘肃省最新挂网价。
自去年以来,河北、四川、内蒙古,均针对耗材挂网价联动对比全国最低价进行调整。

图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首批骨科类耗材价格联动结果的执行,标志着全国范围内共享最低价格时代的到来,未来全国各省份和自治区的医用耗材价格将更加公开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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